老人用药五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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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益原则
  
  首先,要有明确的适应征;其次选择疗效确切而副作用小的药物;同时要保证用药的受益/风险比值应大于1。即只有药物治疗的好处超过风险的情况下才可用药。若有适应证而用药的受益/风险比值小于1时,不给予药物治疗。如无危险因素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使用抗凝治疗并发出血的危险性为每年1.3%,而不抗凝治疗每年发生脑卒中的危险为0.6%,受益/风险比值小于1,不需抗凝药物治疗。对于老年人心律失常,如无器质性心脏病又无血液动力学障碍则发生心源性猝死的可能性很小,长期使用抗心律失常药可能发生药源性心律失常,增加死亡率,故此类患者应尽可能不用或少用抗心律失常药。
  
 二、5种药物原则
  
  老年人因多病共存,常采用多种药物治疗,这不仅加重经济负担,降低依从性,而且增加了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导致用药不良反应的发生。用药数目愈多,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愈高。为了控制老年人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根据用药数目与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的关系,提出5种药物原则,即同时用药不能超过5种,目的是避免过多的药物合用。
  
 三、小剂量原则
  
  老年人使用成年人用药剂量可出现较高的血药浓度,从而使药物效应和毒副作用增加。因此,主张大多数药物在开始时只给成年人剂量的一半,称半量原则。有些药物老年人要用更小剂量(成年人的1/5—1/4)或稍大剂量(成年人的3/4),被称为小剂量原则。只要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厚,多数药物不良反应是可以避免的,因而老年人需要采用小剂量原则。
  
  四、择时原则
  
  择时原则是选择最合适的用药时间进行治疗,以最大限度的发挥药物作用,而把毒副作用降到最低。
  
  由于许多疾病的发作、加重与缓解都具有昼夜节律的变化,如变异型心绞痛、脑血栓和哮喘常在夜间发作。心绞痛、急性心肌梗死和脑出血的发病高峰在上午等。此外,药物代谢动力学有昼夜节律的变化。如白天肠道功能相对亢进,白天用药比夜间吸收快、血药浓度高。夜间肾脏功能相对低下,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宜夜间给药,药物从尿中排泄延迟,可维持较高的血药浓度。
  
  五、暂停原则
  
  在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一旦发生任何新的症状,包括躯体、认识或情感方面的症状,应考虑是药物不良反应或是病情进展。当怀疑药物不良反应时,应在监护下停药一段时间,称暂停用药。如减量或停药后症状好转或消失,即表明是药物不良反应。暂停用药是现代老年病学中最简单、最有效的干预措施之一,值得高度重视。

老人用药五项原则